2005年11月23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二版: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比围观不救更可怕
俞洲

  昨日,辽宁省朝阳县羊山镇肖家店村发生一起凶杀案。在100多名村民的围观下,安新民被人用刀慢慢砍死。在这段时间里,他的妻子跪求人们救人,但没人敢上前阻拦。两小时后,民警赶到鸣枪镇住嫌犯。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11月20日《华商晨报》)。
    在长达两小时里,目睹同村村民被杀、耳闻亲人跪地求救,围观的百名村民竟无一人挺身而出,勇于阻拦。事件一经披露,即引发舆论一片哗然,无不对围观村民的明哲保身、见死不救倍感气愤并严词谴责。但笔者以为,警方出警延误、履职懈怠,乃至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出现的疏漏恐怕才是悲剧发生的根本原因。
    面对手持尖刀的亡命歹徒,挺身而出,勇于阻拦,甚至不惜作殊死搏斗,如此见义勇为的精神当然应该大力弘扬和褒奖。但是如果从深层次分析,这种追求自我完善的道德义务不宜强加于所有民众,更不应不顾身份、场合和面临的处境,将他们往与持刀嫌犯徒手相搏的险境上推。应该说,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应该得到尊重。在杀气腾腾的歹徒面前,受害者妻子兄弟为了自身安全不敢施以援手,其孤立无助、悲痛欲绝的心灵创伤不仅应该得到理解和体谅,也需要得到世人的抚慰和关怀。与此相类似,一味指责围观村民的冷漠和胆怯似乎也给人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感觉。
    事实上,对见义勇为的呼唤绝不应该淡化甚至代替政府机构和警务部门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本应承担的法定职责。统筹布局,合理规划,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强化农村基础防范工作,才是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中之重。朝阳血案中,在长达两小时的凶手公开作案期间,乡村治保组织竟形同虚设,坐视不理,足以昭示当地治保队伍建设中出现的断层和盲区已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尤其匪夷所思的是,警方从出警到到达案发现场所用时间之长,足可记入吉尼斯大全。我们固然可以将原因推之于警力不足,警用设施落后等客观因素,但警务部门因责任心不强所导致的履职懈怠必然难辞其咎,以致快速出警、严密防控成为一种笑谈。
    将治安环境恶化,民众安全感下降,归咎于人心不古,道德沦丧,见义勇为乏人,而把地方政府和警务部门存在的责任缺失一笔带过,这种问责声浪中本末倒置的宣传心理,恐怕比村民围观不救更为可怕。